Tuesday, September 6, 2011

如何在Mac OSX上,讀取台北市政府放出來的地圖資料

台北市政府把一些地圖資訊,用shapefile的格式放出來了,玩了兩天,總算把這檔案開了起來。為了造福後人,就把過程寫下來了

1. 安裝QGIS
2. 下載里界圖,並解壓縮

開起QGIS,從選單上選 Layer -> Add Vector Layer -> Encoding = BIG5, Dataset = 解開的檔案



一開始開啟的檔案,並沒有把文字資料一起顯示出來,所以,接著我們要把這資料打開來。從Layers中點選『台北市里界圖』並選Labels,Display labels勾起來,然後Field選PTVAME,然後按OK



這樣,文字資料就跑出來了



接下來的兩週,我會把Geometric search的功能,加到我公司的產品中,讓你直接能後匯入多邊型的地理資料,並且能夠做一些簡單的搜尋功能

Sunday, September 4, 2011

關於北市府開放資料授權方式的一些想法

在某些人士運作之下,中華民國政府及台北市政府,示範性值的,開放了一些資料出來,開放出來的資料及品質,大家自己去看就好,我懶得去說了。

我比較有意見的是,這些開放資料的授權方式。目前北市府網站已故障,找不到合約。跟據我的印象,第二條是寫『資料的使用必須要就有公益性的部份,提供免費版』 很明顯,這個條約是個蠢左派公務員定的,當大家都是喝空氣過活當神仙。

公益性,是個很好打嘴砲的東西,但是,什麼叫公益性質呢?簡單說來就是,『當一個人把自己的勞力或財產,無償供應其它人使用』就變成有公益性;例如,我無償打掃公司外路口的走道,叫有公益性,我無償把土地借出來讓大家開會,也叫有公益性,問題在於,若是那一天我開始收費,同一個行為就變成無公益性了。

不知你有看出來這授權問題了嗎?只要有人跳出來說,某程式很多人用不應該收費,那開發商馬上要變成做白工,這種授權方式,會有認真的開發商想跳下去嗎?當然是沒有。

所以我說,這授權方式是蠢左派定的,再者,公益性跟營利並不起衝突阿;若是有衝突,那,負責收集這些資料的公務員,可不可以也不支薪來做事啊。

Thursday, September 1, 2011

Having a good build system is like living in the heaven, and having a bad.....

Having a good build system is like living in the heaven, and having a bad build system is like living in the hell. I am just tired of dealing with all kind of build system. In short, all build systems are either suck or sucks more.

Yesterday, I spent 4 hours to help a coworker to deal with library projects in Android. It wasn't a pleasure experience. Today, I spent another 4 hours to figure out how to configure an integration-test phase in SBT.

Just to save you some time, here is how to do it with SBT's quick configuration DSL, build.sbt.

import sbt._

{
    lazy val IntegrationTest = config("it") extend(Test) extend(Provided) extend(Optional)
    lazy val itSettings: Seq[Project.Setting[_]] =
        inConfig(IntegrationTest)(Defaults.testSettings) ++
        Seq(
             ivyConfigurations += IntegrationTest
        )
    seq(itSettings : _*)
}

That is all you need. The first line in the block defines a new configuration, it. The 'it' configuration extends all the dependencies from 'Test'. And the fifth line exposes this configuration to ivy and sbt.

Thursday, June 30, 2011

為什麼Apple辦得到,Google辦不到

講一下我理解中,為什麼Apple 辦得到(合乎中華民國消保法)Google 辦不到的原因。

要知道,在AppStore & Android Market上交易,可不是只有Apple/Google與消費者,交易的過程中,還有軟體開發商這單位。

Google面對的不是只有消費者這塊,Google可是還有跟千千萬萬個軟體開發商,簽有合約,Google若是片面為了服合中華民國的法規,而在台灣進行七日鑑賞期,那可是違反了Google與軟體開發商所簽屬的合約。這一頭另一頭,可是比台北市政府還大多的EA等軟體商。

今天,Google把整個Android Market下架,仍是不脫他 Don't Be Evil的口號。

既然今天Google沒有辦法,在法規上及技術上,快速的處理這問題,那麼,把Android Market下架,是唯一能合法處理這問題的方式。只有待Google修改過Market程式,以及與眾多軟體商,解釋這狀況,讓軟體商自由選擇是否要在這特殊市場上上架。

在這天來臨之前,這是唯一,可以在不違反眾多法規及合約下的解決方案。

至於北市府葉大官人,對Google在合法的範圍內,用他意料之外的方式,處理這問題;而腦羞成怒,對Google合法的作為,開罰一百萬。

我只能說,法律是天龍人在玩的。

至於 Apple為什麼可以,因為 Apple跟軟體商簽的合約本就有30天退費條款阿




推 coldlian:xbox live跟psn要是被北市府告 不知道會如何應付喔?       07/01 03:16
→ coldlian:會為了台灣而修改現行於全球的規則嗎?                    07/01 03:17

這又要談到另一個商業上問題了 Android Market 與其它 Market 的不同。

整個 Android平台,當初是為了讓各別電信商,能有自我掌控的權力,所以沒有推一個一統的 Market ,這樣的好處是,電信商會推 Android比較用力。

至於 Apple那大一統的平台,讓電信商無利可途,所以在美國,也是持到iPhone上市的四年後,才有第二家電信商開始賣 iPhone

Apple/MSFT/SONY 為了賣軟硬體,一定會進全力要求開發商,符合當地法規的要求。

但是 Android Market 只是 Google 的示範平台,所以要解決法規問題,讓電信商去自建Market處理吧

對於北市府開罰Google Android Market的一些感想

對於一個新興、發展中的行業,開明的政府,應該採取延後立法的動作;在一個運作正常,還未出現嚴重問題的市場,政府不該強硬將現有的法規,不經與業界及消費者團體討論資詢,就強加以規範,只能說郝軍頭上行下效。垃圾袋政策如此,App Market也如此。

今天Google被罰,跟本是天龍人間的自我感覺良好。月初市議員要求市府處理iPhone App Store上 350,000的 App中,一隻無法運作的程式的問題。

就為了這 1/350,000  的問題程式,葉大官人,就這麼巧妙(恐怖)的善用行政解釋的權力,在短短的幾日內,就把數個發展中的數位產業,輕輕鬆鬆的就納入了現有的消保法去管理。


這之間的過程,比立法院立法還簡便,立法程序好歹會有行政單位、幾個立委助理看過法案再送表決;今天,一個擁有極大權力的行政官員,明知法已不適用,卻仍執意擴大解釋消保法適用範圍。在部落格上,未經見面,就以上到下的指導口氣告訴商家

『我希望Google能意識到自己犯了多大的錯誤—不是對臺北市政府,而是對全世界信賴Google跟Android系統的消費者。』

只能說,好大的官威。大官人,請你了解,你的一言一行,對我們這些小民,有多長遠的影響好嗎。

ref:
1. 蘋果黑心APP再不退錢 今將被重罰
2.從處罰Google一百萬談起

葉狀師表示:『也有網友質疑,軟體不應該適用郵購買賣七日鑑賞期的規定。我必須同意這是一個非常有爭議的議題,但是,目前法律並沒有將軟體買賣排除消費者保護法七日鑑賞期之適用,所以Google不能自己變成立法者,自己決定適不適用消保法的規定—台灣的業者不能,Google也不能。』